淺談稅收政策的調整取向和租賃業的稅收政策
2015-01-06 16:46:31 來源: 評論:0 點擊: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專家委員會成員
屈延凱
稅收政策是調整國民收入和分配、貫徹產業政策的重要手段和杠桿。當前如何拉動投資成為保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穩定增長的關鍵。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為了吸引外商投資,對投資主體是外商投資的獨資或合資企業給予了一定期限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為了貫徹國家產業結構或產品結構的調整的政策和為了解決就業問題,財稅部門對高科技企業以及下崗失業人員創辦的企業也實行了一定期限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政策。這些減免所得稅的政策,對引進外資、貫徹產業政策,促進就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近幾年來,國家為了保持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又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了大量國債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大量的國債發行也給財政帶來越來越大的赤字壓力。國債使用中的腐敗、挪用、個別項目使用效果不好的問題也日益為人關注。政府一直把進一步拉動社會直接投資,調整融資結構,改變企業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的狀況作為一件重要的工作。在這一背景下如何發揮稅收政策拉動投資的功能就顯得十分緊迫了。
一、投資抵免、稅前抵扣、加速折舊應成為刺激投資進行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
眾所周知,財政補貼、加速折舊、投資抵免是財稅政策的主要實施手段。減免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財政收入的返還,是變相的財政補貼。國外有些專家認為,在這三種措施中,投資抵免刺激投資的效果最好,加速折舊次之,財政補貼的效果最小。
造成這種效果差異的原因是與企業從不同政策中享受的稅收好處多少與稅收好處獲取的方式有關。
投資抵免是一種連續性的誘餌型鼓勵政策。納稅人要想減少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就必須以不斷增加投資為前提,并以資產增加的形式獲得稅收好處。對國家來說,這種抵免實質上是稅種收入的轉移。所得稅減少,但與投資相關的經濟鏈條中的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收入卻會大大提高,增加了就業,促進了整個經濟的發展。
加速折舊實際是一種延遲納稅,有利于企業加快對投資的回收,避免設備陳舊的風險,并縮短投資周期。從長遠看,加速折舊,同樣不會對國家的稅收產生不利影響。相反,會促進企業的再投資和可持續發展,有利于穩定國家稅收,促進稅收在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真實的增長。
減免所得稅或財政補貼實際上是一種回扣性的階段性鼓勵政策。企業在投資后,可以獲得實實在在的稅收減免的好處或財政補貼,但并無促使企業再投資的激勵制約機制。特別是這種財稅優惠的實施與前兩種不同,不是完全是建立在企業真實的投資和交易活動的基礎上,往往依賴于行政對企業資格和項目的審核批準,難免出現權力尋租和暗箱操作。這種制度也不易長時間實施,因為它會導致不公平的競爭,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建設。
很顯然,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對某一投資主體在實行稅收優惠,不應成為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為貫徹產業政策而對某一行業和某一特殊的創業主體(下崗職工)實行減免,也必須有明確的可操作的審核標準和時間限制。應主要限于小額納稅人的創業型企業。
在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下,投資抵免、稅前抵扣、加速折舊應成為刺激投資進行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
應進一步落實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新增所得稅的政策。調整或加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和基數。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經營和設備實際使用狀況確定折舊方法,允許對設備加速折舊。在流轉稅中,對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和設備投入較大的服務業,如內資非金融機構的租賃業、建筑施工業,設備維修業的營業稅基(或增值稅的稅基)增加當年設備折舊的扣除。
二、發展租賃業是發揮稅收激勵政策作用的有效措施
令人不可忽視的是,并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享受到投資抵免或稅前抵扣、加速折舊這兩種稅收鼓勵政策,企業往往會受盈利水平、現金流狀況及市場競爭程度的限制。如何為企業提供一個公平享受稅收激勵政策的機制,就成為一個非,F實的課題。
各種設備的購置是投資的主要內容。租賃業是從事設備投資的重要渠道。通過不同租賃方式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公平享受稅收激勵政策的機制,租賃業務中合理的稅收政策對發揮稅收激勵政策,刺激投資至關重要。
(一)租賃業的三種不同的業態和不同的租金構成要素
從市場需求來看,(不是從交易規則和會計規則分類)租賃業態可以劃分為融資租賃、中長期經營租賃、傳統的出租服務物三類。不同的租賃業態有明顯不同的服務方式,可以滿足承租人不同的需求,各有不同的市場空間。不同投資人組成的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優勢,確定不同的經營戰略和市場定位。
由于融資租賃、中長期經營租賃和傳統出租服務的經營租賃是三種不同的租賃業態。不同的運作方式和不同的租金構成要素,也是不同租賃業態的重要區別。
1、融資租賃的運作方法是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租金償還完,資產必歸你。租金收入是資本性收費。
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業務中,是根據客戶需求通過融物的方式解決客戶的融資需求。租金是承租人對租賃物購置成本、融資成本、及出租人收益的全額支付。租金是由本金、利息、利差收益和流轉稅構成。美國的稅務部門往往把融資租賃作為一種銷售或信貸業務進行稅務處理。由買方繳納銷售稅。在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融資租賃被視作提供設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設備購置中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2、傳統的出租服務的運作方法是我買大家租,租金是服務性收費。
在出租服務業務中,出租人利用自有的資產或是出租人根據對市場的判斷選擇決定購買的租賃物開展租賃服務,購買行為往往是一次性的。期限短,同一租賃物要反復提供給不同客戶使用。由于出租率和客戶的不確定性,其租金含有資產閑置風險的準備,很難能將租金按本金、利息、風險準備和出租人計劃獲得的凈收益準確分開。其中短期的出租服務的平均月租金額比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平均月租金額高的多。美國對短期出租服務的租賃環節不征稅。在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出租服務被視作提供勞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設備購置中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3、中長期經營租賃的運作方法是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租金償還畢,買退全隨你。(以租代銷、長期出租、租金償畢、買退自愿。)租金是資本性和服務性收費的組合。
中長期經營租賃租金既有融資租賃的交易特點,承租人的財務又符合按經營租賃會計處理的規定。是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特殊的運作方式。租金主要是由租期內的資產損耗(一般按加速折舊提取額為參照)加上融資成本和計劃獲得的凈收益及流轉稅構成。租賃資產余值風險和收益由出租方承擔。在美國對處置租賃資產向承租人征收銷售稅。歐共體國家把有購買選擇權的租賃業務與融資租賃一樣被視為提供貨物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租賃資產處置時,對其增值部分收增值稅。
從三種不同租賃業態不同的租金構成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融資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是不承擔租賃資產本身的風險和收益,承擔的是資金的收益和風險。在短期出租業務中,出租人承擔的是租賃資產本身的全部風險和收益。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承擔的是兩種風險不同比例的組合。
(二)不同租賃業態對拉動投資的作用和貢獻
1、我國在50年代末期出現的設備短期出租著眼于資源的配置和利用。
在主管部門的扶持推廣下,鋼模板、鋼腳手架、塔吊等建筑機械和器材的租賃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目前國內各種傳統的短期出租類的經營租賃如:辦公設備、生活用品的租賃、汽車和工程機械的租賃市場潛力仍然很大,大有可為。如果能在現有基礎上進行機構的并購重組,在合理的經濟區域范圍內,形成龍頭企業,就可以獲取更大的規模采購優勢,降低運營成本,取得更好的企業和社會效益。
2、革開放之初,為了引進外資,引進設備,融資租賃方式引進我國。
截至2001年,國內合資租賃公司累計引進外資達80億美元,據估計,其中累計壞賬約8億美元。在大多數公司停止新業務多年的情況下,目前外債余額16億美元左右,未能消化的壞賬4美元億。金融機構租賃公司也累計引進數億美元。國外銀行或租賃公司更是采用租賃方式壟斷了我國的飛機租賃業務。飛機購買金額達180多億美元,租金總額300多億美元,我國民航基本上靠租賃的翅膀起飛的,同時也是在為外國投資人打工。港澳地區的投資人采用境外設備租賃,境內設備投資的金額至少在100多億美元以上?梢哉f租賃方式引進的外資近400億美元,占全部引進外資的10%左右。租賃業作為最早對外開放的金融服務業務,擁有很大的市場空間,簡單融資租賃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
3、進入21世紀,我國租賃需求正創造新的租賃業態——中長期經營租賃。
在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已經建立,外匯資金短缺的狀況已經改變的情況下,專業的租賃公司僅靠簡單融資租賃一種經營方式很難滿足內外資企業的多種需求,也很難與銀行競爭。租賃公司必須發揮租賃業務本身具備的多種功能才可以促進租賃業的發展。近年來,特別是我國在2001年頒布租賃會計準則、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外國投資者、境內的外資企業、我國的電信、民航、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和高科技企業都迫切希望租賃公司提供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服務。承租企業的需求主要有以下幾種:
* 對資產負債比例的關注。特別是有盈利預期的上市公司的設備融資,希望獲得一種不增加負債比例,有利于保持銀行信貸額度,租金可以進成本的新融資方式。
* 希望財務管理簡單化。所有權并不重要,使用創造效益的經營觀念和經營租賃簡單的財務處理,開始被一些企業接受。特別是有足夠的預期收入來源的金融機構、電信、供電、供氣、供水、供油、航空、船運、建筑施工等服務運營企業。政府機關和非盈利的學校、醫院等公共事業單位由于會計制度與一般企業不同,沒有稅收和提取折舊的問題,更希望財務管理簡單化。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審批決策程序也往往比購買簡單。
* 希望有一個與企業現金流入相匹配的租金流出。分期還息,一次還本和本金等額,息隨本減的還貸模式已不能完全適應客戶對企業現金流管理的需求。企業利潤較大的,希望有一個比正常折舊額高或比正常貸款還款方式靈活的租金支付方案,通過消化應納稅額或延遲納稅,盡早收回設備投資。有穩定現金收入,設備投入金額較大,但實際使用年限遠比法定折舊年限長的企業,則希望有一個比正常折舊額或比貸款利率低的固定租金支付,即使期限長一些也沒有關系。以便降低每年的財務費用,提升企業競爭力,保證股東有一個穩定的收入增長。
* 避免設備陳舊風險。由于科技的進步和市場競爭的激烈,承租人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可以通過事先約定租期內的租金支付額,避免通貨膨脹的不利影響,控制或避免設備陳舊風險,減少資產損失,保持企業競爭力。
市場需求拉動資本創新這是一個規律,租賃公司要求開展中長期租賃的愿望也極為迫切:
* 拓展新的發展空間。面臨銀行可能獲許直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租賃公司在融資成本上與銀行相比將不具備優勢。獨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合資租賃公司,希望通過與不同的制造商合作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獲得一個比簡單融資租賃業務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
* 成為現代營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廠商依托的專業化的租賃公司,由于有租賃資產的維修、配件供應保障,有租賃資產回收利用的措施和渠道,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可以幫助廠商擴大市場擁有量,增加設備、配件和服務的銷售收入?梢酝卣苟衷O備租賃業務。
* 發揮租賃公司對租賃資產的財務管理功能。租賃公司本身具備的高負債的經營特點和擁有的租賃專業技能,可以承擔起對租賃資產進行資本化和提取折舊的財務管理。租賃公司由于與廠家合作可能取得比較低的購買價格,在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可以通過降低租金,使承租人得到實惠。
* 發揮經營租賃業務的節稅功能。租賃公司開展國產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租賃公司或投資人是設備的所有權人和實際投資人,可以享受退增值稅、抵免新增所得稅并通過降低租金,使承租人減少租金負擔。
(三)稅收激勵政策的換位適用是中長期經營租賃拉動投資的關鍵動力。
從歐美工業發達國家現代租賃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租賃業目前發展階段的需求,可以看出投資機構(政府、企業的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證券、信托、保險投資機構等)始終是拉動投資的主體,設備是投資活動的主要投向。每筆租賃業務都是建立在設備真實交易基礎上的。通過發展租賃業務拉動社會投資不會形成經濟泡沫。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本身具有典型融資租賃交易形式,又要遵循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的雙重特點更能滿足投資機構和承租客戶的需求。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是市場經濟發展和競爭的必然產物。
中長期經營租賃在經濟發展中拉動投資的實質性驅動因素,是它可以在交易主體中對不同的資源優勢進行互補。在整個經濟鏈條中,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對租賃當事人的成本、費用、應稅額和利潤,有進行合理調整配置的特殊功能,主要表現如下:
1、投資和設備流通的中介
租賃物購買決策權與購買付款義務權相分離的交易形式使租賃公司在設備使用人、出資人和制造廠商之間架起資金投向和設備流通的供需橋梁。使設備使用人除了購買和融資租賃以外有多了一條中長期取得設備使用權和最終購買所有權的新方式。為投資機構多了一種投資實體經濟的渠道,租賃公司是拉動社會投資的中介。
2、租賃資產財務管理的中介
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按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規定,資產折舊主體發生換位。租金通常被承租人當作加速稅收扣除或者改善現金流的方法。出租人(投資人)在有足夠的應稅額時,有可供提取折舊的資產,會取得延遲納稅的效應。租賃公司的貿易地位和采購優勢也會使出租人的購買價低,從而導致設備折舊基數比承租人購買的折舊基數低,在租期內的稅前扣除和租期結束時租賃資產銷售處理所得都會與承租人購買的稅收效果不同。
3、利用稅收政策資源的中介
在實施投資抵免的稅收鼓勵政策時,租賃公司更是在有足夠可供抵扣新增應稅額的投資人和沒有足夠新增應稅額的設備使用人之間,起到一個節稅換位的作用。稅收地位能夠“交換”,資本投資的總量和效率將會提高.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是吸引投資人從事設備投資,獲取節稅好處的最有效途徑。也是落實這一政策的最有效的措施。
4、備資源配置管理的中介
簡單融資租賃和短期出租服務只能滿足購買為目的和短期使用的客戶需求。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會更大限度地發揮租賃的設備資源配置和管理功能,滿足各種客戶的不同需求,加速和擴大設備投資,帶動二手設備租賃及資源的回收再利用。專業化的設備租賃公司可以成為面向社會為企業提供設備銷售、各種租賃和回收利用的資產管理公司。
三、我國的現行租賃稅制及對租賃業發展的不利影響
我國稅制與美國不同,是間接稅為主。但與歐洲全面實行增值稅也不相同。增值稅和營業稅雖然是流轉稅中的主要稅種,但生產企業實行的是不完全抵扣的生產型增值稅。生產中所需的原材料的進項稅可以在產品銷項稅中扣除。金融機構和服務業實行的是營業稅或增值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其實質都是價內稅,稅率的高低、稅基的寬窄直接影響企業的運營成本。
在租賃業務中,我國稅務部門對租賃的分類與會計準則相近。但實際征收中,租賃的營業稅稅種的適用既有業務性質的標簽,又有機構性質的標簽,甚至還有投資主體和貨幣屬性的標簽。具體分析如下:
1、金融機構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以利息收入為納稅基數交納營業稅。稅率5%。利用境外外匯資金是按利差為基數。稅基不同不利于國內設備租賃的開展。
這種按資金來源地不同實行不同的稅基,有過去鼓勵利用外資的政策背景。入世了,但從目前經濟形勢來看,這一政策顯然不利于鼓勵國內設備的租賃投資和境內資金的利用。以利息收入為稅基,有利息部分重復納稅的問題,提高了租賃業務運行鏈條各個當事人的財務費用。
2、其它內資租賃公司做的融資租賃業務,繳納增值稅,內資非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不完全抵扣的增值稅,生產設備的購置不在增值稅抵扣范圍,資本性貨物的購入,只能是通過折舊進行扣除。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租賃資產由承租人資本化,盡管不同租賃機構交納的稅種不同,承租人都是實際的最終承擔者。對出租人來說,由于增值稅稅率高,在同樣的設備、同樣的租賃條件的情況下,內資的其它租賃公司負擔的稅負要比金融機構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要重,如果想獲得與非金融機構的內資租賃公司與外商投資的非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同樣的內部收益率,只能提高收取租金的總額,明顯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3、經營租賃營業稅稅率是5% ,按租金的全部收入為納稅基數 。對承租人是生產者影響極大,不利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創新發展。
這樣的經營租賃稅收政策,出租作為服務來說,承租人如果是消費者,不論是中長期的房屋租賃還是生活用品的短期出租服務,營業稅作為租金價格的組成部分,現行的營業稅不會構成促進和阻礙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承租人如果是生產企業,由于出租服務的租賃物實際上是以對不同的使用人度讓使用權的服務收費,市場供求關系是租金變動的根本因素。盡管經營租賃比融資租賃的稅基大十幾到二十倍。但是出租服務是租賃經營者的一次性投資行為,長時間對不同客戶提供短期服務。由于所租設備往往是使用率不高,期限短的關鍵設備,或金額占經營成本比重較小的辦公設備。只要租賃期內租金低于如果不租可能發生的機會成本,加上出租服務的便利,企業都可以接受。這正是傳統出租服務有幾千年發展歷史的原因所在。
中長期經營租賃是在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的(即承租人選擇租賃物,出租人出資購買)一種新型業態。租賃公司可以高負債經營,可以按承租人的需求連續的、大規模的從事設備采購。在提供設備使用權度讓的同時,還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投融資及促銷服務。承租人租賃期滿后,有購買選擇權。所以著名國際 稅務專家愛倫·泰特說,租賃是進行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某種安排,如租賃購買發生在一段時期。但由于我國企業不享受設備的增值稅抵扣,在作為一種有購買選擇權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承租人不能提取折舊,出租人作為連續的大規模的設備購買人,同時對許多單一承租人提供中長期服務,還要與短期出租服務一樣,按租金全額對征收營業稅,比融資租賃業務的營業稅負擔大好幾倍。(按租期一年來算,設備價款就是利息收入10倍以上)出租人在不享受設備的增值稅抵扣的同時,還要承擔一種規模更大、金額更大、影響更嚴重的超值重復征稅。這顯然不太科學。
對每個承租企業來說,中長期經營租賃的租金都是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高額的增值稅最終會通過租金最終轉嫁到承租企業身上。企業如果想采用中長期經營租賃先取得設備的使用權,租期結束后再決定是否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那么這種租賃購買的安排顯然比現金購買代價要高很多。比類似分期付款的融資租賃也至少要高5%的租金負擔。這正是我國中長期經營租賃發展不起來的主要原因。
現行稅法,是1994年制定的,那時我國的租賃會計準則還沒有頒布,國家正在壓縮投資,中長期經營租賃的需求沒有形成。目前市場需求、政策環境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我國的現行的設備投入不能抵扣增值稅的稅制下,短期出租與中長期經營租賃實行的仍是同一個征稅方法,顯然不利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在我國的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作為一種新的租賃業態的拉動社會投融資的功能、租賃資產財務管理的功能、利用稅收政策資源的功能、設備資源配置管理的功能均不能得到有效發揮。
四、公平租賃業營業稅稅負和稅別細分方案的建議。
盡管我國的稅制與歐美稅制不同,是一種發展中國家向普遍實行增值稅過渡時期的特殊稅制。但我們可以從國外稅制中立法本意及實踐中的利弊,特別是稅收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分析中,借鑒有益的經驗。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現狀的需求,調整我們積極財政政策中稅收政策的取向。為解決目前投資不足,中小企業融資難,企業融資結構不合理,社會資金投資渠道不暢等難題,積極發展租賃業,特別是促進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是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措施。在現行稅制基本不動的情況下,我特提出公平租賃業營業稅稅負和細分營業稅稅別建議如下:
1、鑒于市場對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需求的增加,應該從稅法上根據租賃業務的不同業態,把現行的設備租賃業務(不包括不動產)的稅別細分為租期一年期以內的短期出租服務、融資租賃和租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經營租賃三個稅別。
2、鑒于租期一年期以內的設備短期出租服務收入系提供服務的普通所得,仍可以租金收入為稅基、按5%稅率征收。
3、鑒于出租人的融資租賃的收入實質是一種全額支付的分期付款銷售,從流轉稅應避免重復征稅的原則出發,不論本外幣或境內外資金,一律改為利差為稅基。稅率按現行政策逐步調整至5%。
4、鑒于租期一年以上的設備中長期經營租賃介于前述兩種業態之間。應以租金收入扣除租期內的設備折舊(按雙倍余額加速法)和融資成本后為營業稅基。稅率為5%。租期結束后,設備處置所得高于賬面價值的收益或低于賬面價值的損失,按銷售收入或資產處置損失做稅務處理。其他服務所得按其他收入科目做納稅處理。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是在扣除合同約定的余值后記提折舊,設備余值至少在10%以上,扣除自然也少10%,營業稅計稅基比融資租賃業務相應地至少也高10%。再加上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僅按處置所得的應稅額,中長期經營租賃應稅額自然要比融資租賃高。
5、明確現行購買國產設備抵免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退增值稅的政策在融資租賃交易、中長期經營租賃、短期出租服務的不同租賃交易中發生的購買行為如何適用及適用主體。
6、明確出售回租業務的出售環節的流轉稅政策的適用規定。按會計準則的規定,出售回租可以形成一筆融資租賃業務,也可以形成一筆經營租賃業務。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的資產出售實際上是一種融資交易,對承租人的出售所得不應征收流轉稅,在租賃合同結束時,可以按資產處置時的實際交易價值為基數征收營業稅,或對高出帳面價值部分征收增值稅。對出售回租形成的短期出租服務的出售環節可按二手設備處置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征收增值稅。
五、公平租賃業稅負和稅別細分方案政策效果分析
1、稅別細分不會影響現有租賃業態的稅收收入。
可以肯定,需要短期出租服務的客戶不會因為這種租賃稅別的細分,為了出租人的稅務負擔不同而延長租期,改為中長期經營租賃。所以稅別的細分不會對短期出租服務市場的現有稅收基數產生不利影響。相反,由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會增加二手設備的資源,擴大短期出租業務的開展,增加營業稅收入。
同樣,在同樣設備、同樣租期、同樣的融資利率的情況下,出租人要想在中長期經營租賃中獲得同樣的內部收益率,就勢必提高租金額。以購買為目的的融資租賃承租人如不是特殊的財務處理需求,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將融資租賃改做中長期經營租賃。所以稅別劃分也不會影響目前融資租賃的營業稅收入。即使有部分融資租賃改作經營租賃也只會增加出租人的納稅額。
2、稅別細分只會培植出新的稅源,促進租賃業發展。
設置中長期經營租賃稅別,不會影響現有稅收收入,只會增加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促進租賃業的發展,培植出新的稅源,增加稅收收入。而由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順利開展,還可以使租賃公司迅速形成合理的資產負債規模。
按現有12家金融租賃公司來說,60億的注冊資本最多可以形成600億風險資產,60%為租賃資產,也只有360億 。按租期三年測算,每年業務額120億,全部按利息收入(約10億)征營業稅,僅有5000萬。如全部按短期出租征營業稅,稅收增至6億。但這些稅如果轉嫁給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將難于生存和發展。但據簡單估算,120億租賃業務,拉動設備生產和流通增加的企業所得稅,設備銷售增值稅,至少在16億左右。(增值稅12億左右,設備利潤按10%,所得稅約4億。)分別是營業稅的32倍和2.6倍多。對不同的租賃業態制定合理的營業稅,其財稅政策促進租賃行業發展和增加稅收的杠桿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如果中長期經營租賃得到發展,在3—5年內租賃資產達1000多億,占GDP1%是完全可能的。
3、有利于促進投資,提高投資效益
這里我想用我國租賃界的老朋友國際金融租賃公司高級投資官員王建盛在他撰寫的《國際金融公司在發展中國家促進租賃的經驗》報告中一段話說明此點。
“一些觀察家認為,租賃是被稅收的好處所推動,所以對經濟沒有根本的好處。這是一種誤解:財政政策對租賃業的發展的確起到關鍵作用,但這并不能說套取稅收好處的做法不創造經濟價值。
絕大多數國家利用稅收鼓勵政策來促進資本投資,例如通過加速折舊、投資補貼、或者投資減免稅等措施。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公司能公平地享受到這些好處。這些措施對那些有應納稅利潤收入的公司最為有利。他們可以從這些利潤中扣除一部分應納稅款。那些新公司,或者小公司(這些公司可能出現虧損或利潤很。┛赡軣o法利用這種稅收好處——他們被認為“無稅可交”。但有的新小公司或許有一些投資機會,這些投資的經濟回報率。要比能夠利用稅收好處大的公司高得多。他們可以找租賃公司,后者購買設備,并(作為設備法律上的所有者)用設備的折舊費來沖銷應納稅款,然后租賃公司通過降低租金——或者通過租賃本身把其中的一部分好處轉移給承租人?赡苓有其他不同的做法,但總的原則是一樣的:給那些有納稅能力的和無稅可納的公司同樣的投資鼓勵政策。有時租賃公司可以在有投資潛力但得不到稅收好處的公司與有納稅能力但無投資機會的公司之間扮演中間人的角色。
因此,租賃公司可以使納稅情況不同的公司相互搭配,資本投資更可能在投資回報期望值最高的公司來進行,盡管這家公司沒有稅收上的好處。與同公司之間不能進行納稅地位交換的經濟相比,資本投資的總量和效率在上述情況下要高的多。各國政府意識到了這些好處,并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鼓勵這種納稅上的套利,從而促進了投資效益。(《國際金融公司在發展中國家促進租賃的經驗》第6頁專欄1·3)
很顯然,明確現行稅收政策的適用主體和適用范圍,根據不同租賃業態制定合理的稅負,可以使不同的企業優勢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發揮稅收政策的投資激勵作用。
4、有利于向全面實行完全抵扣型增值稅過渡。
對融資租賃業務和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營業稅的稅基抵扣進行調整,可以避免和減少對利息部分和設備購置成本部分的重復征稅的現象。而營業稅重復納稅部分的減少是隨每年租金發生額而變化的。不會因稅基減小而引起大的稅收收入的波動。有利于我國在流通服務環節向全面實行完全抵扣型增值稅過渡。
最后我用一個對聯對本文作一個總結。正可謂:租賃需求創造租賃新業態,細分稅別培植稅收新稅源。橫批:稅增業茂。
希望國家財稅部門對以上建議予以研究考慮。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為了吸引外商投資,對投資主體是外商投資的獨資或合資企業給予了一定期限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為了貫徹國家產業結構或產品結構的調整的政策和為了解決就業問題,財稅部門對高科技企業以及下崗失業人員創辦的企業也實行了一定期限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政策。這些減免所得稅的政策,對引進外資、貫徹產業政策,促進就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近幾年來,國家為了保持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又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了大量國債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大量的國債發行也給財政帶來越來越大的赤字壓力。國債使用中的腐敗、挪用、個別項目使用效果不好的問題也日益為人關注。政府一直把進一步拉動社會直接投資,調整融資結構,改變企業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的狀況作為一件重要的工作。在這一背景下如何發揮稅收政策拉動投資的功能就顯得十分緊迫了。
一、投資抵免、稅前抵扣、加速折舊應成為刺激投資進行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
眾所周知,財政補貼、加速折舊、投資抵免是財稅政策的主要實施手段。減免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財政收入的返還,是變相的財政補貼。國外有些專家認為,在這三種措施中,投資抵免刺激投資的效果最好,加速折舊次之,財政補貼的效果最小。
造成這種效果差異的原因是與企業從不同政策中享受的稅收好處多少與稅收好處獲取的方式有關。
投資抵免是一種連續性的誘餌型鼓勵政策。納稅人要想減少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就必須以不斷增加投資為前提,并以資產增加的形式獲得稅收好處。對國家來說,這種抵免實質上是稅種收入的轉移。所得稅減少,但與投資相關的經濟鏈條中的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收入卻會大大提高,增加了就業,促進了整個經濟的發展。
加速折舊實際是一種延遲納稅,有利于企業加快對投資的回收,避免設備陳舊的風險,并縮短投資周期。從長遠看,加速折舊,同樣不會對國家的稅收產生不利影響。相反,會促進企業的再投資和可持續發展,有利于穩定國家稅收,促進稅收在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真實的增長。
減免所得稅或財政補貼實際上是一種回扣性的階段性鼓勵政策。企業在投資后,可以獲得實實在在的稅收減免的好處或財政補貼,但并無促使企業再投資的激勵制約機制。特別是這種財稅優惠的實施與前兩種不同,不是完全是建立在企業真實的投資和交易活動的基礎上,往往依賴于行政對企業資格和項目的審核批準,難免出現權力尋租和暗箱操作。這種制度也不易長時間實施,因為它會導致不公平的競爭,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建設。
很顯然,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對某一投資主體在實行稅收優惠,不應成為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為貫徹產業政策而對某一行業和某一特殊的創業主體(下崗職工)實行減免,也必須有明確的可操作的審核標準和時間限制。應主要限于小額納稅人的創業型企業。
在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下,投資抵免、稅前抵扣、加速折舊應成為刺激投資進行稅收政策調整的主要取向。
應進一步落實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新增所得稅的政策。調整或加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和基數。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經營和設備實際使用狀況確定折舊方法,允許對設備加速折舊。在流轉稅中,對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和設備投入較大的服務業,如內資非金融機構的租賃業、建筑施工業,設備維修業的營業稅基(或增值稅的稅基)增加當年設備折舊的扣除。
二、發展租賃業是發揮稅收激勵政策作用的有效措施
令人不可忽視的是,并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享受到投資抵免或稅前抵扣、加速折舊這兩種稅收鼓勵政策,企業往往會受盈利水平、現金流狀況及市場競爭程度的限制。如何為企業提供一個公平享受稅收激勵政策的機制,就成為一個非,F實的課題。
各種設備的購置是投資的主要內容。租賃業是從事設備投資的重要渠道。通過不同租賃方式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公平享受稅收激勵政策的機制,租賃業務中合理的稅收政策對發揮稅收激勵政策,刺激投資至關重要。
(一)租賃業的三種不同的業態和不同的租金構成要素
從市場需求來看,(不是從交易規則和會計規則分類)租賃業態可以劃分為融資租賃、中長期經營租賃、傳統的出租服務物三類。不同的租賃業態有明顯不同的服務方式,可以滿足承租人不同的需求,各有不同的市場空間。不同投資人組成的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優勢,確定不同的經營戰略和市場定位。
由于融資租賃、中長期經營租賃和傳統出租服務的經營租賃是三種不同的租賃業態。不同的運作方式和不同的租金構成要素,也是不同租賃業態的重要區別。
1、融資租賃的運作方法是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租金償還完,資產必歸你。租金收入是資本性收費。
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業務中,是根據客戶需求通過融物的方式解決客戶的融資需求。租金是承租人對租賃物購置成本、融資成本、及出租人收益的全額支付。租金是由本金、利息、利差收益和流轉稅構成。美國的稅務部門往往把融資租賃作為一種銷售或信貸業務進行稅務處理。由買方繳納銷售稅。在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融資租賃被視作提供設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設備購置中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2、傳統的出租服務的運作方法是我買大家租,租金是服務性收費。
在出租服務業務中,出租人利用自有的資產或是出租人根據對市場的判斷選擇決定購買的租賃物開展租賃服務,購買行為往往是一次性的。期限短,同一租賃物要反復提供給不同客戶使用。由于出租率和客戶的不確定性,其租金含有資產閑置風險的準備,很難能將租金按本金、利息、風險準備和出租人計劃獲得的凈收益準確分開。其中短期的出租服務的平均月租金額比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平均月租金額高的多。美國對短期出租服務的租賃環節不征稅。在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出租服務被視作提供勞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設備購置中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3、中長期經營租賃的運作方法是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租金償還畢,買退全隨你。(以租代銷、長期出租、租金償畢、買退自愿。)租金是資本性和服務性收費的組合。
中長期經營租賃租金既有融資租賃的交易特點,承租人的財務又符合按經營租賃會計處理的規定。是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特殊的運作方式。租金主要是由租期內的資產損耗(一般按加速折舊提取額為參照)加上融資成本和計劃獲得的凈收益及流轉稅構成。租賃資產余值風險和收益由出租方承擔。在美國對處置租賃資產向承租人征收銷售稅。歐共體國家把有購買選擇權的租賃業務與融資租賃一樣被視為提供貨物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租賃資產處置時,對其增值部分收增值稅。
從三種不同租賃業態不同的租金構成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融資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是不承擔租賃資產本身的風險和收益,承擔的是資金的收益和風險。在短期出租業務中,出租人承擔的是租賃資產本身的全部風險和收益。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承擔的是兩種風險不同比例的組合。
(二)不同租賃業態對拉動投資的作用和貢獻
1、我國在50年代末期出現的設備短期出租著眼于資源的配置和利用。
在主管部門的扶持推廣下,鋼模板、鋼腳手架、塔吊等建筑機械和器材的租賃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目前國內各種傳統的短期出租類的經營租賃如:辦公設備、生活用品的租賃、汽車和工程機械的租賃市場潛力仍然很大,大有可為。如果能在現有基礎上進行機構的并購重組,在合理的經濟區域范圍內,形成龍頭企業,就可以獲取更大的規模采購優勢,降低運營成本,取得更好的企業和社會效益。
2、革開放之初,為了引進外資,引進設備,融資租賃方式引進我國。
截至2001年,國內合資租賃公司累計引進外資達80億美元,據估計,其中累計壞賬約8億美元。在大多數公司停止新業務多年的情況下,目前外債余額16億美元左右,未能消化的壞賬4美元億。金融機構租賃公司也累計引進數億美元。國外銀行或租賃公司更是采用租賃方式壟斷了我國的飛機租賃業務。飛機購買金額達180多億美元,租金總額300多億美元,我國民航基本上靠租賃的翅膀起飛的,同時也是在為外國投資人打工。港澳地區的投資人采用境外設備租賃,境內設備投資的金額至少在100多億美元以上?梢哉f租賃方式引進的外資近400億美元,占全部引進外資的10%左右。租賃業作為最早對外開放的金融服務業務,擁有很大的市場空間,簡單融資租賃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
3、進入21世紀,我國租賃需求正創造新的租賃業態——中長期經營租賃。
在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已經建立,外匯資金短缺的狀況已經改變的情況下,專業的租賃公司僅靠簡單融資租賃一種經營方式很難滿足內外資企業的多種需求,也很難與銀行競爭。租賃公司必須發揮租賃業務本身具備的多種功能才可以促進租賃業的發展。近年來,特別是我國在2001年頒布租賃會計準則、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外國投資者、境內的外資企業、我國的電信、民航、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和高科技企業都迫切希望租賃公司提供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服務。承租企業的需求主要有以下幾種:
* 對資產負債比例的關注。特別是有盈利預期的上市公司的設備融資,希望獲得一種不增加負債比例,有利于保持銀行信貸額度,租金可以進成本的新融資方式。
* 希望財務管理簡單化。所有權并不重要,使用創造效益的經營觀念和經營租賃簡單的財務處理,開始被一些企業接受。特別是有足夠的預期收入來源的金融機構、電信、供電、供氣、供水、供油、航空、船運、建筑施工等服務運營企業。政府機關和非盈利的學校、醫院等公共事業單位由于會計制度與一般企業不同,沒有稅收和提取折舊的問題,更希望財務管理簡單化。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審批決策程序也往往比購買簡單。
* 希望有一個與企業現金流入相匹配的租金流出。分期還息,一次還本和本金等額,息隨本減的還貸模式已不能完全適應客戶對企業現金流管理的需求。企業利潤較大的,希望有一個比正常折舊額高或比正常貸款還款方式靈活的租金支付方案,通過消化應納稅額或延遲納稅,盡早收回設備投資。有穩定現金收入,設備投入金額較大,但實際使用年限遠比法定折舊年限長的企業,則希望有一個比正常折舊額或比貸款利率低的固定租金支付,即使期限長一些也沒有關系。以便降低每年的財務費用,提升企業競爭力,保證股東有一個穩定的收入增長。
* 避免設備陳舊風險。由于科技的進步和市場競爭的激烈,承租人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可以通過事先約定租期內的租金支付額,避免通貨膨脹的不利影響,控制或避免設備陳舊風險,減少資產損失,保持企業競爭力。
市場需求拉動資本創新這是一個規律,租賃公司要求開展中長期租賃的愿望也極為迫切:
* 拓展新的發展空間。面臨銀行可能獲許直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租賃公司在融資成本上與銀行相比將不具備優勢。獨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合資租賃公司,希望通過與不同的制造商合作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獲得一個比簡單融資租賃業務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
* 成為現代營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廠商依托的專業化的租賃公司,由于有租賃資產的維修、配件供應保障,有租賃資產回收利用的措施和渠道,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可以幫助廠商擴大市場擁有量,增加設備、配件和服務的銷售收入?梢酝卣苟衷O備租賃業務。
* 發揮租賃公司對租賃資產的財務管理功能。租賃公司本身具備的高負債的經營特點和擁有的租賃專業技能,可以承擔起對租賃資產進行資本化和提取折舊的財務管理。租賃公司由于與廠家合作可能取得比較低的購買價格,在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可以通過降低租金,使承租人得到實惠。
* 發揮經營租賃業務的節稅功能。租賃公司開展國產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租賃公司或投資人是設備的所有權人和實際投資人,可以享受退增值稅、抵免新增所得稅并通過降低租金,使承租人減少租金負擔。
(三)稅收激勵政策的換位適用是中長期經營租賃拉動投資的關鍵動力。
從歐美工業發達國家現代租賃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租賃業目前發展階段的需求,可以看出投資機構(政府、企業的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證券、信托、保險投資機構等)始終是拉動投資的主體,設備是投資活動的主要投向。每筆租賃業務都是建立在設備真實交易基礎上的。通過發展租賃業務拉動社會投資不會形成經濟泡沫。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本身具有典型融資租賃交易形式,又要遵循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的雙重特點更能滿足投資機構和承租客戶的需求。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是市場經濟發展和競爭的必然產物。
中長期經營租賃在經濟發展中拉動投資的實質性驅動因素,是它可以在交易主體中對不同的資源優勢進行互補。在整個經濟鏈條中,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對租賃當事人的成本、費用、應稅額和利潤,有進行合理調整配置的特殊功能,主要表現如下:
1、投資和設備流通的中介
租賃物購買決策權與購買付款義務權相分離的交易形式使租賃公司在設備使用人、出資人和制造廠商之間架起資金投向和設備流通的供需橋梁。使設備使用人除了購買和融資租賃以外有多了一條中長期取得設備使用權和最終購買所有權的新方式。為投資機構多了一種投資實體經濟的渠道,租賃公司是拉動社會投資的中介。
2、租賃資產財務管理的中介
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按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規定,資產折舊主體發生換位。租金通常被承租人當作加速稅收扣除或者改善現金流的方法。出租人(投資人)在有足夠的應稅額時,有可供提取折舊的資產,會取得延遲納稅的效應。租賃公司的貿易地位和采購優勢也會使出租人的購買價低,從而導致設備折舊基數比承租人購買的折舊基數低,在租期內的稅前扣除和租期結束時租賃資產銷售處理所得都會與承租人購買的稅收效果不同。
3、利用稅收政策資源的中介
在實施投資抵免的稅收鼓勵政策時,租賃公司更是在有足夠可供抵扣新增應稅額的投資人和沒有足夠新增應稅額的設備使用人之間,起到一個節稅換位的作用。稅收地位能夠“交換”,資本投資的總量和效率將會提高.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是吸引投資人從事設備投資,獲取節稅好處的最有效途徑。也是落實這一政策的最有效的措施。
4、備資源配置管理的中介
簡單融資租賃和短期出租服務只能滿足購買為目的和短期使用的客戶需求。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會更大限度地發揮租賃的設備資源配置和管理功能,滿足各種客戶的不同需求,加速和擴大設備投資,帶動二手設備租賃及資源的回收再利用。專業化的設備租賃公司可以成為面向社會為企業提供設備銷售、各種租賃和回收利用的資產管理公司。
三、我國的現行租賃稅制及對租賃業發展的不利影響
我國稅制與美國不同,是間接稅為主。但與歐洲全面實行增值稅也不相同。增值稅和營業稅雖然是流轉稅中的主要稅種,但生產企業實行的是不完全抵扣的生產型增值稅。生產中所需的原材料的進項稅可以在產品銷項稅中扣除。金融機構和服務業實行的是營業稅或增值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其實質都是價內稅,稅率的高低、稅基的寬窄直接影響企業的運營成本。
在租賃業務中,我國稅務部門對租賃的分類與會計準則相近。但實際征收中,租賃的營業稅稅種的適用既有業務性質的標簽,又有機構性質的標簽,甚至還有投資主體和貨幣屬性的標簽。具體分析如下:
1、金融機構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以利息收入為納稅基數交納營業稅。稅率5%。利用境外外匯資金是按利差為基數。稅基不同不利于國內設備租賃的開展。
這種按資金來源地不同實行不同的稅基,有過去鼓勵利用外資的政策背景。入世了,但從目前經濟形勢來看,這一政策顯然不利于鼓勵國內設備的租賃投資和境內資金的利用。以利息收入為稅基,有利息部分重復納稅的問題,提高了租賃業務運行鏈條各個當事人的財務費用。
2、其它內資租賃公司做的融資租賃業務,繳納增值稅,內資非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不完全抵扣的增值稅,生產設備的購置不在增值稅抵扣范圍,資本性貨物的購入,只能是通過折舊進行扣除。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租賃資產由承租人資本化,盡管不同租賃機構交納的稅種不同,承租人都是實際的最終承擔者。對出租人來說,由于增值稅稅率高,在同樣的設備、同樣的租賃條件的情況下,內資的其它租賃公司負擔的稅負要比金融機構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要重,如果想獲得與非金融機構的內資租賃公司與外商投資的非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同樣的內部收益率,只能提高收取租金的總額,明顯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3、經營租賃營業稅稅率是5% ,按租金的全部收入為納稅基數 。對承租人是生產者影響極大,不利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創新發展。
這樣的經營租賃稅收政策,出租作為服務來說,承租人如果是消費者,不論是中長期的房屋租賃還是生活用品的短期出租服務,營業稅作為租金價格的組成部分,現行的營業稅不會構成促進和阻礙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承租人如果是生產企業,由于出租服務的租賃物實際上是以對不同的使用人度讓使用權的服務收費,市場供求關系是租金變動的根本因素。盡管經營租賃比融資租賃的稅基大十幾到二十倍。但是出租服務是租賃經營者的一次性投資行為,長時間對不同客戶提供短期服務。由于所租設備往往是使用率不高,期限短的關鍵設備,或金額占經營成本比重較小的辦公設備。只要租賃期內租金低于如果不租可能發生的機會成本,加上出租服務的便利,企業都可以接受。這正是傳統出租服務有幾千年發展歷史的原因所在。
中長期經營租賃是在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下的(即承租人選擇租賃物,出租人出資購買)一種新型業態。租賃公司可以高負債經營,可以按承租人的需求連續的、大規模的從事設備采購。在提供設備使用權度讓的同時,還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投融資及促銷服務。承租人租賃期滿后,有購買選擇權。所以著名國際 稅務專家愛倫·泰特說,租賃是進行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某種安排,如租賃購買發生在一段時期。但由于我國企業不享受設備的增值稅抵扣,在作為一種有購買選擇權的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承租人不能提取折舊,出租人作為連續的大規模的設備購買人,同時對許多單一承租人提供中長期服務,還要與短期出租服務一樣,按租金全額對征收營業稅,比融資租賃業務的營業稅負擔大好幾倍。(按租期一年來算,設備價款就是利息收入10倍以上)出租人在不享受設備的增值稅抵扣的同時,還要承擔一種規模更大、金額更大、影響更嚴重的超值重復征稅。這顯然不太科學。
對每個承租企業來說,中長期經營租賃的租金都是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高額的增值稅最終會通過租金最終轉嫁到承租企業身上。企業如果想采用中長期經營租賃先取得設備的使用權,租期結束后再決定是否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那么這種租賃購買的安排顯然比現金購買代價要高很多。比類似分期付款的融資租賃也至少要高5%的租金負擔。這正是我國中長期經營租賃發展不起來的主要原因。
現行稅法,是1994年制定的,那時我國的租賃會計準則還沒有頒布,國家正在壓縮投資,中長期經營租賃的需求沒有形成。目前市場需求、政策環境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我國的現行的設備投入不能抵扣增值稅的稅制下,短期出租與中長期經營租賃實行的仍是同一個征稅方法,顯然不利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在我國的開展。中長期經營租賃作為一種新的租賃業態的拉動社會投融資的功能、租賃資產財務管理的功能、利用稅收政策資源的功能、設備資源配置管理的功能均不能得到有效發揮。
四、公平租賃業營業稅稅負和稅別細分方案的建議。
盡管我國的稅制與歐美稅制不同,是一種發展中國家向普遍實行增值稅過渡時期的特殊稅制。但我們可以從國外稅制中立法本意及實踐中的利弊,特別是稅收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分析中,借鑒有益的經驗。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現狀的需求,調整我們積極財政政策中稅收政策的取向。為解決目前投資不足,中小企業融資難,企業融資結構不合理,社會資金投資渠道不暢等難題,積極發展租賃業,特別是促進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是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措施。在現行稅制基本不動的情況下,我特提出公平租賃業營業稅稅負和細分營業稅稅別建議如下:
1、鑒于市場對設備的中長期經營租賃需求的增加,應該從稅法上根據租賃業務的不同業態,把現行的設備租賃業務(不包括不動產)的稅別細分為租期一年期以內的短期出租服務、融資租賃和租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經營租賃三個稅別。
2、鑒于租期一年期以內的設備短期出租服務收入系提供服務的普通所得,仍可以租金收入為稅基、按5%稅率征收。
3、鑒于出租人的融資租賃的收入實質是一種全額支付的分期付款銷售,從流轉稅應避免重復征稅的原則出發,不論本外幣或境內外資金,一律改為利差為稅基。稅率按現行政策逐步調整至5%。
4、鑒于租期一年以上的設備中長期經營租賃介于前述兩種業態之間。應以租金收入扣除租期內的設備折舊(按雙倍余額加速法)和融資成本后為營業稅基。稅率為5%。租期結束后,設備處置所得高于賬面價值的收益或低于賬面價值的損失,按銷售收入或資產處置損失做稅務處理。其他服務所得按其他收入科目做納稅處理。在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是在扣除合同約定的余值后記提折舊,設備余值至少在10%以上,扣除自然也少10%,營業稅計稅基比融資租賃業務相應地至少也高10%。再加上中長期經營租賃的僅按處置所得的應稅額,中長期經營租賃應稅額自然要比融資租賃高。
5、明確現行購買國產設備抵免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退增值稅的政策在融資租賃交易、中長期經營租賃、短期出租服務的不同租賃交易中發生的購買行為如何適用及適用主體。
6、明確出售回租業務的出售環節的流轉稅政策的適用規定。按會計準則的規定,出售回租可以形成一筆融資租賃業務,也可以形成一筆經營租賃業務。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中的資產出售實際上是一種融資交易,對承租人的出售所得不應征收流轉稅,在租賃合同結束時,可以按資產處置時的實際交易價值為基數征收營業稅,或對高出帳面價值部分征收增值稅。對出售回租形成的短期出租服務的出售環節可按二手設備處置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征收增值稅。
五、公平租賃業稅負和稅別細分方案政策效果分析
1、稅別細分不會影響現有租賃業態的稅收收入。
可以肯定,需要短期出租服務的客戶不會因為這種租賃稅別的細分,為了出租人的稅務負擔不同而延長租期,改為中長期經營租賃。所以稅別的細分不會對短期出租服務市場的現有稅收基數產生不利影響。相反,由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開展會增加二手設備的資源,擴大短期出租業務的開展,增加營業稅收入。
同樣,在同樣設備、同樣租期、同樣的融資利率的情況下,出租人要想在中長期經營租賃中獲得同樣的內部收益率,就勢必提高租金額。以購買為目的的融資租賃承租人如不是特殊的財務處理需求,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將融資租賃改做中長期經營租賃。所以稅別劃分也不會影響目前融資租賃的營業稅收入。即使有部分融資租賃改作經營租賃也只會增加出租人的納稅額。
2、稅別細分只會培植出新的稅源,促進租賃業發展。
設置中長期經營租賃稅別,不會影響現有稅收收入,只會增加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促進租賃業的發展,培植出新的稅源,增加稅收收入。而由于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順利開展,還可以使租賃公司迅速形成合理的資產負債規模。
按現有12家金融租賃公司來說,60億的注冊資本最多可以形成600億風險資產,60%為租賃資產,也只有360億 。按租期三年測算,每年業務額120億,全部按利息收入(約10億)征營業稅,僅有5000萬。如全部按短期出租征營業稅,稅收增至6億。但這些稅如果轉嫁給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和中長期經營租賃將難于生存和發展。但據簡單估算,120億租賃業務,拉動設備生產和流通增加的企業所得稅,設備銷售增值稅,至少在16億左右。(增值稅12億左右,設備利潤按10%,所得稅約4億。)分別是營業稅的32倍和2.6倍多。對不同的租賃業態制定合理的營業稅,其財稅政策促進租賃行業發展和增加稅收的杠桿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如果中長期經營租賃得到發展,在3—5年內租賃資產達1000多億,占GDP1%是完全可能的。
3、有利于促進投資,提高投資效益
這里我想用我國租賃界的老朋友國際金融租賃公司高級投資官員王建盛在他撰寫的《國際金融公司在發展中國家促進租賃的經驗》報告中一段話說明此點。
“一些觀察家認為,租賃是被稅收的好處所推動,所以對經濟沒有根本的好處。這是一種誤解:財政政策對租賃業的發展的確起到關鍵作用,但這并不能說套取稅收好處的做法不創造經濟價值。
絕大多數國家利用稅收鼓勵政策來促進資本投資,例如通過加速折舊、投資補貼、或者投資減免稅等措施。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公司能公平地享受到這些好處。這些措施對那些有應納稅利潤收入的公司最為有利。他們可以從這些利潤中扣除一部分應納稅款。那些新公司,或者小公司(這些公司可能出現虧損或利潤很。┛赡軣o法利用這種稅收好處——他們被認為“無稅可交”。但有的新小公司或許有一些投資機會,這些投資的經濟回報率。要比能夠利用稅收好處大的公司高得多。他們可以找租賃公司,后者購買設備,并(作為設備法律上的所有者)用設備的折舊費來沖銷應納稅款,然后租賃公司通過降低租金——或者通過租賃本身把其中的一部分好處轉移給承租人?赡苓有其他不同的做法,但總的原則是一樣的:給那些有納稅能力的和無稅可納的公司同樣的投資鼓勵政策。有時租賃公司可以在有投資潛力但得不到稅收好處的公司與有納稅能力但無投資機會的公司之間扮演中間人的角色。
因此,租賃公司可以使納稅情況不同的公司相互搭配,資本投資更可能在投資回報期望值最高的公司來進行,盡管這家公司沒有稅收上的好處。與同公司之間不能進行納稅地位交換的經濟相比,資本投資的總量和效率在上述情況下要高的多。各國政府意識到了這些好處,并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鼓勵這種納稅上的套利,從而促進了投資效益。(《國際金融公司在發展中國家促進租賃的經驗》第6頁專欄1·3)
很顯然,明確現行稅收政策的適用主體和適用范圍,根據不同租賃業態制定合理的稅負,可以使不同的企業優勢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發揮稅收政策的投資激勵作用。
4、有利于向全面實行完全抵扣型增值稅過渡。
對融資租賃業務和中長期經營租賃業務的營業稅的稅基抵扣進行調整,可以避免和減少對利息部分和設備購置成本部分的重復征稅的現象。而營業稅重復納稅部分的減少是隨每年租金發生額而變化的。不會因稅基減小而引起大的稅收收入的波動。有利于我國在流通服務環節向全面實行完全抵扣型增值稅過渡。
最后我用一個對聯對本文作一個總結。正可謂:租賃需求創造租賃新業態,細分稅別培植稅收新稅源。橫批:稅增業茂。
希望國家財稅部門對以上建議予以研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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