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有限合伙制”能走多遠
2015-01-16 11:19:46 來源: 評論:0 點擊:
對于私募基金來說,有限合伙制一直以來是業內主流的模式,不過近來,在租賃業內也悄然萌生了一種“有限合伙制”經營模式,作為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盛行的產物,這種模式能走多久,目前還未可知。
悄然萌生
上海誠達融資租賃的財務總監方先生近一年來注意到業內出現了一種有意思的現象:有限合伙制。即幾個股東聯合成立融資租賃公司平臺,獲得租賃牌照,發起人股東作為公司實際上的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自己提供項目和資金,利用融資租賃平臺完成業務,房租及中后臺人員等公共費用按合伙比例分攤,融資租賃平臺可從完成的收益中提取少部分作為營運費用。“目前這種模式已經有公司在實踐了,我比較看好這一模式。”方先生表示。
北京匯融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聰方告訴記者,目前業內的確出現了這種模式的萌芽,但并非主流。“事實上,根據融資租賃的相關法律,目前并不允許有限合伙制融資租賃企業注冊。因此,在實際申請注冊時,還是采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有限合伙制",確切地說,應該是一種經營管理模式,而不是企業組織形式。”
以往在融資租賃公司,各部門分工通常按照業務、風控、資產管理、資金、財務等部門劃分,而在這種新的模式下,企業按照不同的事業部單位來運營,每個所謂的“有限合伙人”就是一個獨立的事業部單位,負責項目自始至終的所有流程控制,利潤分享、風險承擔也是以事業部為主體。
其實,這種模式興起的最重要原因,還是來自于市場上資金供求各方對于通道業務的需要和融資租賃公司的獨特優越性。根據規定,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其中,據李聰方介紹,利息的稅收抵扣是融資租賃相對于銀行等融資渠道的重要優勢,因此,銀行就把融資租賃作為一些“特殊業務”的重要通道之一。此外,一些擁有優質業務項目和銀行資金資源的“資金掮客”也希望借助融資租賃這一渠道完成融資過程。
相比傳統的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模式,這些“資金掮客”便希望能夠在更大的靈活度上,也就是事業部層面上完成融資過程。對于業內最關心的項目風險控制,據記者了解,絕大多數時候是由資金的實際提供方即銀行等機構來控制,當然,對于一些優質項目,也由公司的主發起人也就是所謂的“GP”來控制。
當下,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來說,規模仍然具有重要的話語權。在傳統業務模式無法獲得足夠業務量時,這種事業部制經營能夠很快增加業務規模,不過,這種模式還處在萌芽階段,不少公司采用的是傳統業務模式和這種事業部制創新模式相結合的方式,共同做大業務量。
潛在風險
這種將“資金掮客”收編在融資租賃牌照下的“創新”模式,當然也有其潛在的業務風險。當下,對融資租賃公司影響最大的是授信。盡管是以事業部制經營,但是租賃公司對外融資還是要以公司為借款主體。一旦一個項目出現了逾期風險,會對公司的整體授信會產生影響。
同時,業內人士認為,同樣是融資通道,銀行的委托貸款業務通常被視作表外業務,但是在融資租賃公司平臺中,這種通道業務卻要進入表內。盡管風險是由項目資金方控制,但是如果某一個項目風險不能控制,那對于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仍然有很大風險,因此,融資租賃公司的負債額度一定要控制好。“各事業部之間的內部如何風險分散轉移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一位從事融資租賃法律業務的律師認為。
此外,在海通恒信國際租賃有限公司CEO李思明看來,如果實際出資人利用平臺租賃牌照做業務,并愿意承擔承租人風險,這種做法未嘗不可,但平臺自身的操作風險仍然不容忽視。比如資金挪用,承租人歸還租金,平臺沒把錢歸還給出資人,而是挪作他用。
盡管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在方先生看來,這是民營融資租賃公司盡快壯大的捷徑。畢竟,沒有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的“財大氣粗”,民營融資租賃公司想要生存下來,做大規模就需要一定的“創新”,一定程度上這也是無奈之選。
就像此前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在外債融資方面的優勢,同銀行協作采取“內保外貸”形式為國內企業獲得海外的廉價資金一樣,這種“資金掮客”組成的融資租賃企業,最大的價值還是在租賃牌照。然而,融資租賃公司要想真正做大,僅僅依靠目前的牌照優勢做通道業務,恐怕走不了多遠。
就在2014年天津舉辦的第一屆全球租賃業競爭力論壇上,民生金融租賃總裁周巍就曾提醒過,“事實證明,追求短期效益,賺快錢,做其他金融業態的業務通道,遲早會被淘汰,要想發展就得有獨特競爭力。”
悄然萌生
上海誠達融資租賃的財務總監方先生近一年來注意到業內出現了一種有意思的現象:有限合伙制。即幾個股東聯合成立融資租賃公司平臺,獲得租賃牌照,發起人股東作為公司實際上的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自己提供項目和資金,利用融資租賃平臺完成業務,房租及中后臺人員等公共費用按合伙比例分攤,融資租賃平臺可從完成的收益中提取少部分作為營運費用。“目前這種模式已經有公司在實踐了,我比較看好這一模式。”方先生表示。
北京匯融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聰方告訴記者,目前業內的確出現了這種模式的萌芽,但并非主流。“事實上,根據融資租賃的相關法律,目前并不允許有限合伙制融資租賃企業注冊。因此,在實際申請注冊時,還是采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有限合伙制",確切地說,應該是一種經營管理模式,而不是企業組織形式。”
以往在融資租賃公司,各部門分工通常按照業務、風控、資產管理、資金、財務等部門劃分,而在這種新的模式下,企業按照不同的事業部單位來運營,每個所謂的“有限合伙人”就是一個獨立的事業部單位,負責項目自始至終的所有流程控制,利潤分享、風險承擔也是以事業部為主體。
其實,這種模式興起的最重要原因,還是來自于市場上資金供求各方對于通道業務的需要和融資租賃公司的獨特優越性。根據規定,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其中,據李聰方介紹,利息的稅收抵扣是融資租賃相對于銀行等融資渠道的重要優勢,因此,銀行就把融資租賃作為一些“特殊業務”的重要通道之一。此外,一些擁有優質業務項目和銀行資金資源的“資金掮客”也希望借助融資租賃這一渠道完成融資過程。
相比傳統的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模式,這些“資金掮客”便希望能夠在更大的靈活度上,也就是事業部層面上完成融資過程。對于業內最關心的項目風險控制,據記者了解,絕大多數時候是由資金的實際提供方即銀行等機構來控制,當然,對于一些優質項目,也由公司的主發起人也就是所謂的“GP”來控制。
當下,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來說,規模仍然具有重要的話語權。在傳統業務模式無法獲得足夠業務量時,這種事業部制經營能夠很快增加業務規模,不過,這種模式還處在萌芽階段,不少公司采用的是傳統業務模式和這種事業部制創新模式相結合的方式,共同做大業務量。
潛在風險
這種將“資金掮客”收編在融資租賃牌照下的“創新”模式,當然也有其潛在的業務風險。當下,對融資租賃公司影響最大的是授信。盡管是以事業部制經營,但是租賃公司對外融資還是要以公司為借款主體。一旦一個項目出現了逾期風險,會對公司的整體授信會產生影響。
同時,業內人士認為,同樣是融資通道,銀行的委托貸款業務通常被視作表外業務,但是在融資租賃公司平臺中,這種通道業務卻要進入表內。盡管風險是由項目資金方控制,但是如果某一個項目風險不能控制,那對于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仍然有很大風險,因此,融資租賃公司的負債額度一定要控制好。“各事業部之間的內部如何風險分散轉移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一位從事融資租賃法律業務的律師認為。
此外,在海通恒信國際租賃有限公司CEO李思明看來,如果實際出資人利用平臺租賃牌照做業務,并愿意承擔承租人風險,這種做法未嘗不可,但平臺自身的操作風險仍然不容忽視。比如資金挪用,承租人歸還租金,平臺沒把錢歸還給出資人,而是挪作他用。
盡管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在方先生看來,這是民營融資租賃公司盡快壯大的捷徑。畢竟,沒有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的“財大氣粗”,民營融資租賃公司想要生存下來,做大規模就需要一定的“創新”,一定程度上這也是無奈之選。
就像此前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在外債融資方面的優勢,同銀行協作采取“內保外貸”形式為國內企業獲得海外的廉價資金一樣,這種“資金掮客”組成的融資租賃企業,最大的價值還是在租賃牌照。然而,融資租賃公司要想真正做大,僅僅依靠目前的牌照優勢做通道業務,恐怕走不了多遠。
就在2014年天津舉辦的第一屆全球租賃業競爭力論壇上,民生金融租賃總裁周巍就曾提醒過,“事實證明,追求短期效益,賺快錢,做其他金融業態的業務通道,遲早會被淘汰,要想發展就得有獨特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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