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經營性租賃與融資租賃盈利模式的區別
2015-01-26 17:01:44 來源: 評論:0 點擊:
根據租賃方式的不同,飛機經營性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一、飛機經營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就經營性租賃而言,租金收益是飛機租賃公司的主要經常性收入來源。 此外,飛機殘值處理和節稅收入,尤其是飛機殘值處理,能給租賃公司帶來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經營租賃的主要收益來源之一。與融資性租賃不同,經營性租賃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賴于同一架飛機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總租金回報。因此,經營租賃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租賃市場飛機的供求狀況。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動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飛機每月租金一般相當于其價值的0.75%-1.5%。
殘值處理收益:由于飛機的可用壽命至少是20年,而經營租賃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單筆交易中憑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資。飛機在經營租賃結束后余值的比重大小將會直接影響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賃期間或是租期結束時出租人可以將飛機轉賣而獲得更大的收益。一般來說,轉賣價格相當于當初購買價格的50%~85%。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經營性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賃物經過維修、再制造后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
節稅收益:在融資租賃公司有一定的稅前利潤的前提下,融資租賃公司采用經營租賃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辦公用房、車輛、信息設備。租金在稅前列支,可以獲取節稅的好處。超過法定年限的飛機可以在最短12個月達到100%的折舊,提取折舊使得租賃公司的所得稅稅基減少,會帶來不小的節稅收益。
其他收益:飛機經營性租賃除卻單純的租賃環節,租賃公司也會涉及到飛機采購、融資結構安排、租賃資產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環節,租賃公司將會憑借其專業能力取得市場優勢及附加值。另外,飛機經營性租賃合同經常包含飛機租賃保證金的條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繳納2-3個月的飛機租金,作為飛機保證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維修儲備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飛機大修時提供必要的資金儲備。
二、飛機融資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飛機融資性租賃相對于經營性租賃程序更為復雜。如在融資期間,承租人一方面要對租賃飛機進行必要的保險,另一方面還需要尋找對該飛機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因此,融資性租賃的盈利來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飛機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來源。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并不會比貸款高。
余值收益:盡管融資租賃承租方經常是以最終獲得租賃資產(飛機)的所有權為目的,具體的飛機殘值歸屬也因不同的合同約定而異。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后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的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服務收益:飛機融資性租賃的服務收益包括租賃手續費,財務咨詢費,貿易傭金等。租賃服務手續費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務收費,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準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并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另外,由于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運營收益: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于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租賃公司通過財務杠桿效應,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于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
風險收益: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取的收益也比較大。另外,對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可以約定在某種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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