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二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2015-01-05 11:26:43 來源: 評論:0 點擊:
發布部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發布文號: 渝地稅發[2006]133號
渝中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二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商建發〔2006〕195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通知》中明確你局管轄的"重慶銀海租賃有限公司"作為內資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其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中的融資租賃營業稅稅收政策,開展的非融資租賃業務和其他業務按照各自應適用的營業稅稅目執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二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建發[2006]195號
有關省、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的相關規定,經研究,同意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作為第二批內資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
有關省市商務、稅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商建發[2004]560號文和《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內資融資租賃試點監管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6]160號)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和監督;要督促試點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及試點有關文件規定,積極穩妥開拓業務,依法繳納稅收,按時上報經營信息。
試點企業開展非融資租賃業務不享受融資租賃營業稅收政策,其首次經營業績考核期為2006年度。
發布文號: 渝地稅發[2006]133號
渝中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二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商建發〔2006〕195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通知》中明確你局管轄的"重慶銀海租賃有限公司"作為內資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其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中的融資租賃營業稅稅收政策,開展的非融資租賃業務和其他業務按照各自應適用的營業稅稅目執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二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建發[2006]195號
有關省、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的相關規定,經研究,同意遠中租賃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作為第二批內資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
有關省市商務、稅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商建發[2004]560號文和《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內資融資租賃試點監管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6]160號)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和監督;要督促試點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及試點有關文件規定,積極穩妥開拓業務,依法繳納稅收,按時上報經營信息。
試點企業開展非融資租賃業務不享受融資租賃營業稅收政策,其首次經營業績考核期為2006年度。
相關熱詞搜索:
分享到: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