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5-01-21 11:47:15 來源: 評論:0 點擊:
遼政辦發〔2007〕84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遼寧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遼寧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遼寧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船舶工業產業政策,促進遼寧省船舶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船舶生產企業建立多種形式融資渠道,規范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遼寧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部門確定的具備船舶建造資質的企業所涉及的建造中船舶(不含漁船)抵押融資相關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是指船舶所有人將建造中的船舶作為擔保物抵押給抵押權人進行融資的行為。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實現抵押權。
本辦法所指抵押權人為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
第四條 遼寧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研究協調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運行過程中的問題;定期向海事管理機構通報省內船舶建造企業船舶建造計劃;研究制定支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的政策措施;定期向有關部門發布全省船舶工業發展情況及優質船型,配合有關部門,引導、規范建造中船舶抵押權實現的船舶交易市場。
第五條 抵押人、抵押權人應依法到海事管理機構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
第六條 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具體程序和要求,按照海事管理機構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金融機構信貸規章制度及本辦法的規定,自主決定為造船企業融資。
第八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船舶所有人,省船舶工業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推薦辦理船舶抵押融資:
。ㄒ唬┑盅喝藢龠|寧省船舶工業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信譽的企業;
。ǘ┑盅捍暗脑u估應由融資機構認可和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承擔,并出具有效的評估報告;
。ㄈ┑盅喝藨獡碛斜坏盅捍暗乃袡;
。ㄋ模┙ㄔ熘写暗盅涸u估價值最高不超過該船的合同價值;
。ㄎ澹┤谫Y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九條 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抵押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杩钌暾垥;
。ǘ┓ㄈ藸I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ㄈ┐敖ㄔ旌贤谋;
。ㄋ模┵J款卡;
。ㄎ澹┙ㄔ熘写皻w屬抵押人的證明文件;
。┕菊鲁、董事會成員名單和董事會決議;
。ㄆ撸┙3年財務審計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如果企業成立未滿3年,則應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所有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ò耍┓ǘù砣撕炞直砗凸矩攧肇撠熑撕炞直;
。ň牛┓ㄈ舜砺暶;
。ㄊ┤谫Y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辦理程序:
。ㄒ唬┑盅喝讼蛉谫Y機構提出申請;
。ǘ┤谫Y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
。ㄈ┤谫Y機構予以調查,撰寫調查報告,擬訂融資合同和抵押合同;
。ㄋ模┤谫Y機構進行內部審查和審批;
。ㄎ澹┑盅喝撕腿谫Y機構簽訂融資合同和抵押合同,辦理融資;
。┺k理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遼寧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部門確定的具備船舶建造資質的企業所涉及的建造中船舶(不含漁船)抵押融資相關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是指船舶所有人將建造中的船舶作為擔保物抵押給抵押權人進行融資的行為。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實現抵押權。
本辦法所指抵押權人為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
第四條 遼寧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研究協調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運行過程中的問題;定期向海事管理機構通報省內船舶建造企業船舶建造計劃;研究制定支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的政策措施;定期向有關部門發布全省船舶工業發展情況及優質船型,配合有關部門,引導、規范建造中船舶抵押權實現的船舶交易市場。
第五條 抵押人、抵押權人應依法到海事管理機構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
第六條 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具體程序和要求,按照海事管理機構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金融機構信貸規章制度及本辦法的規定,自主決定為造船企業融資。
第八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船舶所有人,省船舶工業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推薦辦理船舶抵押融資:
。ㄒ唬┑盅喝藢龠|寧省船舶工業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信譽的企業;
。ǘ┑盅捍暗脑u估應由融資機構認可和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承擔,并出具有效的評估報告;
。ㄈ┑盅喝藨獡碛斜坏盅捍暗乃袡;
。ㄋ模┙ㄔ熘写暗盅涸u估價值最高不超過該船的合同價值;
。ㄎ澹┤谫Y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九條 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抵押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杩钌暾垥;
。ǘ┓ㄈ藸I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ㄈ┐敖ㄔ旌贤谋;
。ㄋ模┵J款卡;
。ㄎ澹┙ㄔ熘写皻w屬抵押人的證明文件;
。┕菊鲁、董事會成員名單和董事會決議;
。ㄆ撸┙3年財務審計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如果企業成立未滿3年,則應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所有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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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ň牛┓ㄈ舜砺暶;
。ㄊ┤谫Y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辦理程序:
。ㄒ唬┑盅喝讼蛉谫Y機構提出申請;
。ǘ┤谫Y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
。ㄈ┤谫Y機構予以調查,撰寫調查報告,擬訂融資合同和抵押合同;
。ㄋ模┤谫Y機構進行內部審查和審批;
。ㄎ澹┑盅喝撕腿谫Y機構簽訂融資合同和抵押合同,辦理融資;
。┺k理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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