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泰興市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5-01-05 10:25:16 來源: 評論:0 點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泰政發〔2010〕4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意見》文件精神,現將我市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希遵照執行。
二○一○年九月二日
泰興市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泰政發〔2010〕42號)精神,在學習外地經驗,廣泛征求意見,多次協商討論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規范經營主體
1.嚴格資格審查。各出租車公司原經營許可證均已到期,應于2010年9月10日前向市運管處提出經營許可申請并報送相關資料,市運管處根據上級有關政策、法規等要求,對場地、資金、管理人員、管理制度、服務承諾等全面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發放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期限為6年。
2.加強資源整合。根據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實際,由車站出租公司對原公交出租公司實施兼并,泰通公交有限公司對原公交出租公司的未報廢出租車輛繼續實施管理,到期車輛或提前更新車輛由車站出租公司實施公司化改造等工作。
3.實現體制轉換。出租車更新車輛全部實行公司化經營,各出租車公司不得采取或變相采取掛靠經營模式,否則,市運管處將收回經營許可權。
二、規范營運標準
1.出租車輛要求。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結果,我市新一輪出租汽車的車型為桑塔納暢達和東風雪鐵龍愛麗舍兩種,出租汽車必須實行“五統一”,即統一車色、統一出租頂燈、統一防護網、統一計價器、統一票據。
2.承包經營人資質條件。出租汽車承包經營人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原出租車經營人優先獲得承包經營人資格):
(1)泰興市的常住戶口;
(2)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年齡在60周歲以下;
(3)有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且有連續安全駕駛汽車三年以上的經歷;
(4)持有交通部門核發的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和出租汽車服務證。
承包經營人需要聘請二駕的,必須符合上述要求,并經所屬公司和市運管處審核批準領取出租車服務證方可聘用。
3.承包費和保證金的標準。經市物價局泰價〔2010〕55號《關于核定出租車租賃承包費標準的批復》,我市桑塔納暢達承包費的標準為3180元/月,保證金為3.5萬/車,雪鐵龍愛麗舍承包費的標準為2940元/月,保證金為3萬/車,各出租車公司收取的保證金必須專戶存儲,未經市交運局批準,不得動用,經營期滿,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支付給承包經營人。
4.原車輛處置方案。已到報廢期的出租車報廢后實施公司化改造更新車輛。對愿意提前更新且實施公司化改造的車輛,采取自愿的原則,駕駛員愿意將車輛交給公司的,公司按評估價回購車輛。自行處理的提供報廢證明或者轉出過戶手續。同時公司按車輛距離報廢期的時間20元/天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5000元。對超過2011年6月30日仍不更新改造的出租車可以經營到車輛報廢期為止,不再辦理更新手續,車輛實施強制報廢。
三、規范服務管理
1.建立出租車信息管理中心,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所有出租車統一安裝GPS車載裝置,完善出租車的營運調度系統,開通叫車服務,對出租車實行24小時監控保障,提高運營管理服務效率。
2.各出租車公司要設置出租車清洗點,對座套每十天必須清洗更換和登記,保證車容車貌的清潔衛生。
3.各出租車公司既要強化對出租車承包經營人及二駕誠信守法經營的管理,又要加強對承包經營人的服務,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時,公司要按規定配合承包經營人及時處理,對確因事故較大,停運時間超過一個月的,公司要在承包費中扣除停運期間的公司管理費380元/月。
4.市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出租汽車行業開展質量信譽考核工作,按規定對出租車公司和出租車駕駛員實施行業管理和服務,積極倡導文明優質服務、守法誠信經營,不斷提高出租汽車行業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5.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五小車輛載客行為的整治和管理,進一步加大打擊黑車的力度,規范出租汽車不打計價器、宰客、拒載、亂停亂靠等違章行為,進一步凈化出租汽車市場秩序,促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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