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鼓勵在海滄保稅港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意見
2015-01-05 11:45:41 來源: 評論:0 點擊:
區直各辦、局,各鎮(街),各有關單位:
《關于鼓勵在海滄保稅港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意見》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鼓勵入駐獎勵
對新引進的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
。ㄒ唬┳再Y金1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人民幣;
。ǘ┳再Y金5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人民幣;
。ㄈ┳再Y金10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人民幣。
二、經營貢獻獎勵
。ㄒ唬┳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按企業年度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給予五年獎勵,其中前兩年給予80%的獎勵,后三年給予50%的獎勵。
。ǘ┳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利用商業貸款購買大型設備用于開展租賃業務的,每套設備按照年貸款利息的2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單套設備最高補貼50萬元人民幣。
。ㄈ┳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利用商業貸款購買由廈門市范圍內企業建造生產的大型設備(單臺套價格達到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用于開展租賃業務的,每套設備按照年貸款利息3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單套設備最高補貼80萬元人民幣。
。ㄋ模┳员疽庖妼嵤┢鹑陜,為海滄區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當年融資租賃總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融資租賃企業,根據其當年為海滄區企業提供融資總額,給予融資總額0.5%的補貼,最高補貼300萬元人民幣。
三、服務產業發展獎勵
。ㄒ唬┳员疽庖妼嵤┢鹑陜,凡是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如飛機、船舶、碼頭設備)的企業,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3%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1%給予購租企業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人民幣。
。ǘ┳员疽庖妼嵤┢鹑陜,在廈門工商登記注冊、繳交稅收的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10%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5%給予購租企業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人民幣。
。ㄈ┳员疽庖妼嵤┢鹑陜,在海滄工商登記注冊、繳交稅收的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20%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10%給予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人民幣。
四、鼓勵發展航空航運租賃業務
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航空航運大型設備自用,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除享受上述鼓勵扶持政策外,給予開辦補助100萬元人民幣。
五、保稅港區融資租賃企業高管人才可以申請享受海滄相關的人才、住房、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和就業等方面的獎勵政策。
六、其它事項
。ㄒ唬┤谫Y租賃企業開展業務情況,需提供當年度海滄保稅港區一線進口報關單、融資租賃合約和相關的生產經營證明材料。
。ǘ⿵B門市范圍內企業建造的大型生產設備需提供能證明產地的相關材料。
。ㄈ└吖苋瞬判杼峁┿y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格認定材料。
七、本意見涉及的扶持政策與我區出臺的其他優惠政策重復的,企業可以擇優享受,但不得重復享受。
八、本意見由海滄保稅港區管委會辦公室、海滄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并根據本意見制定實施細則。
九、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關于鼓勵在海滄保稅港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意見》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關于鼓勵在海滄保稅港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意見
根據國家有關鼓勵海關特殊監管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政策,為充分發揮海滄保稅港區政策優勢,利用融資租賃功能,促進產業和核心港區業務發展,制定如下意見:一、鼓勵入駐獎勵
對新引進的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
。ㄒ唬┳再Y金1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人民幣;
。ǘ┳再Y金5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人民幣;
。ㄈ┳再Y金10億元人民幣(含)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人民幣。
二、經營貢獻獎勵
。ㄒ唬┳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按企業年度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給予五年獎勵,其中前兩年給予80%的獎勵,后三年給予50%的獎勵。
。ǘ┳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利用商業貸款購買大型設備用于開展租賃業務的,每套設備按照年貸款利息的2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單套設備最高補貼50萬元人民幣。
。ㄈ┳员疽庖妼嵤┢鹑陜,凡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并在海滄繳納稅收的融資租賃企業,利用商業貸款購買由廈門市范圍內企業建造生產的大型設備(單臺套價格達到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用于開展租賃業務的,每套設備按照年貸款利息3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單套設備最高補貼80萬元人民幣。
。ㄋ模┳员疽庖妼嵤┢鹑陜,為海滄區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當年融資租賃總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融資租賃企業,根據其當年為海滄區企業提供融資總額,給予融資總額0.5%的補貼,最高補貼300萬元人民幣。
三、服務產業發展獎勵
。ㄒ唬┳员疽庖妼嵤┢鹑陜,凡是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如飛機、船舶、碼頭設備)的企業,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3%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1%給予購租企業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人民幣。
。ǘ┳员疽庖妼嵤┢鹑陜,在廈門工商登記注冊、繳交稅收的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10%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5%給予購租企業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人民幣。
。ㄈ┳员疽庖妼嵤┢鹑陜,在海滄工商登記注冊、繳交稅收的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在海滄保稅港區購買、租賃大型生產設備(單臺套價格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前三年按每臺(套)設備年租賃費用的20%給予補貼,后兩年按照10%給予補貼。單一年度單一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人民幣。
四、鼓勵發展航空航運租賃業務
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航空航運大型設備自用,在海滄保稅港區注冊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除享受上述鼓勵扶持政策外,給予開辦補助100萬元人民幣。
五、保稅港區融資租賃企業高管人才可以申請享受海滄相關的人才、住房、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和就業等方面的獎勵政策。
六、其它事項
。ㄒ唬┤谫Y租賃企業開展業務情況,需提供當年度海滄保稅港區一線進口報關單、融資租賃合約和相關的生產經營證明材料。
。ǘ⿵B門市范圍內企業建造的大型生產設備需提供能證明產地的相關材料。
。ㄈ└吖苋瞬判杼峁┿y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格認定材料。
七、本意見涉及的扶持政策與我區出臺的其他優惠政策重復的,企業可以擇優享受,但不得重復享受。
八、本意見由海滄保稅港區管委會辦公室、海滄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并根據本意見制定實施細則。
九、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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