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前景研究
2015-01-04 11:31:10 來源: 評論:0 點擊:
閻小青
金融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籌集資金購置設備,然后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納租金,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對所租用設備可以選擇退租、續租或留購。即承租人在無需投資、無需申貸購置設備的情況下,通過金融租賃的方式就可以使用急需的或先進的設備。對承租人而言,金融租賃具有融通資金、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流動性、避免設備陳舊過時風險、獲得專業化管理服務等功能;對出租人而言,通過金融租賃方式可以降低投資風險,擴大投資規模;對設備生產廠商來說,可以促進和擴大產品銷售。
一、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現狀
1981年4月,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國際租賃公司在北京成立,1981年7月,中國第一家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成立,這兩家公司的成立標志著現代金融租賃業在我國的建立,隨后,金融租賃業得到了迅速發展,為我國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截至2000年底,我國民航的運輸能力中,65.3%是依賴租賃融資方式取得的,其中通過融資租賃引進客機365架,利用外資總額達189億美元,通過經營性租賃引進飛機117架。另外,由于我國租賃市場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所占的比重最大,而這些公司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外,中外合資租賃公司20年累計業務83.8億美元,因此,成為我國引進外匯資源的一條補充渠道。但租賃業發展并非平穩前進。伴隨著中國金融機構治理整頓,目前我國共有12家租賃公司,截至2003年末,完成重組改制和增資擴股達5億元人民幣以上資本金,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僅有9家。經過增資擴股、資產重組后的租賃公司,有了民營資本的加盟,調整了經營理念,行業總資產規模從95億元發展到200多億元,預示著租賃業將有更好的發展。但客觀地講,我國租賃行業還有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從年交易量看,據世界租賃年報數據顯示,2000年我國租賃交易額約20億美元,排名世界第21位,僅占世界租賃額的0.4%,租賃市場滲透率只有2%左右,2001年美國租賃市場滲透率達31.0%,而我國才1.5%。我國金融租賃交易額在資本市場中的份額極低,租賃業的規模遠不能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從而也說明我國金融租賃市場潛力巨大;從業務品種上看,由于受國內管理體制及政策的限制,國內金融租賃業務品種單一,國際上通行的轉租賃、杠桿租賃、出售回租、運用租賃債權進行融資等在我國難以普遍開展;從政策來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租賃業的政策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1999年頒布實施的《合同法》對租賃和融資租賃做出了專章規定,租賃業的法律環境已得到改善,規范租賃業創新活動的《租賃會計準則》也于2001年初頒布,人民銀行已經于2000年6月30日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外經貿部于2001年9月1日頒布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財稅部門也在2003年初制定出了有利于融資租賃業務開展的營業稅稅收政策。
二、我國金融租賃業前景展望
經過二十多年,我國的金融租賃業得到了一定的發展,租賃形式逐漸從傳統租賃向現代租賃過渡,金融租賃業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良好的市場前景。
(一)我國金融租賃業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從目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和發展環境來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潛力:1、我國經濟連續多年保持高速增長,而我國金融租賃市場滲透率卻一直很低,與宏觀經濟的總量發展極不相稱,投資的旺盛需求必然為金融租賃業帶來發展的機會。2、目前國內市場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商品積壓,生產設備大量閑置。而采取以租促銷、以租代售、以租代購的方式,對促進流通,發展經濟,繁榮市場可以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3、近十幾年來,創新浪潮此起彼伏,信息化、電子化及網絡化的不斷發展,從而也帶來了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快速更新,為了保持產品的先進性和精確性,消費者可以選擇租賃方式來滿足自己的需求。4、若將融資租賃引入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并由政府政策性擔保公司提供相應擔保,中小企業可以只支付較少的保證金,就可以使用設備,從而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二)我國金融租賃業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我國加入WTO后,國外金融租賃業將帶給我們先進的管理模式、靈活的經營方式、高標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理念,我國金融租賃業應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金融租賃業發展經驗,加大改革力度,提高競爭能力。迎接挑戰的同時抓住發展的機遇,采取積極措施大力發展我國金融租賃業。
三、需解決的問題及建議
(一)提高對金融租賃的社會認知度。管理部門和社會公眾對金融租賃認同度較低,對租賃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認識不足制約了租賃行業的發展。長期以來,金融租賃在我國被看成是一種金融工具,嚴重忽略了融資租賃促銷的本質。忽略了租賃貿易的商務特征。因而政府部門對金融租賃應加強宣傳,提高企業和社會認知度,通過多種渠道介紹金融租賃的職能、作用等相關知識,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服務。
(二)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發達國家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歷程表明,政府對于金融租賃的扶持是其迅速發展的直接動因,國家應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會計、外匯、外貿體制不斷完善的同時,對租賃業實行必要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完善支持租賃發展的法律、會計準則、稅收、監管等四大支柱,為租賃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控制租賃風險的前提下,重點解決非金融機構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問題。在稅收政策等方面,對租賃公司的經營活動提供支持。加強國內租賃業在經營管理、業務拓展和優質客戶選擇方面的能力。支持金融租賃業務創新,研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指導租賃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租賃業務,促進租賃業的發展。
(三)積極拓展金融租賃功能。我國的金融租賃業務從形式到范圍都比較單一,租賃還定位在簡單的融資功能,業務傾向于以放貸為主要色彩的單一的運作模式,金融服務的優勢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金融租賃相對于其他金融工具在投資領域有明顯的優勢,促進了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在目前擴大內需的要求下,金融租賃應該發揮其優勢,啟動投資,拉動消費,但限于目前的條件無法充分發揮其功能。因此我們應該充分認識金融租賃的真正內涵是融資與融物相結合,金融與貿易、產業相結合,租賃業務不是簡單的融資業務。
(四)防范和控制金融租賃風險。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曾經出現諸多問題,甚至出現嚴重的經營危機,因而不得不進行治理整頓。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對金融租賃風險認識不足,風險控制水平不高以及缺乏金融租賃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因此要發展金融租賃業,一定要加強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制度,切實防范金融租賃風險。首先,應建立金融租賃擔保制度;其次,應完善租賃業務程序;第三,應建立出租人、承租人、供貨商互相監督、互相制約機制;第四,應建立承租人資信、信用記錄、評估與調查制度,積累用戶資料,獎賞守信者,懲罰失信者;最后,應推動行業自律組織建設,規范行業行為,促進租行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從事金融租賃業的人員應具備金融、法律、財務、技術、外語等系統的專業知識,經過專門的培訓,而符合從業條件的人才在我國比較缺乏。如為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國際租賃業專業化的發展趨勢,我國應組建專業性租賃公司,如飛機、輪船租賃公司等,然而飛機租賃公司的組建就由于我國尚缺乏具有精深飛機價值評估專業技術知識方面的專家而困難重重。因此,發展金融租賃業需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六)強化金融租賃公司信息化建設。目前我國金融租賃公司信息化的意識比較淡薄。金融租賃業作為新興的邊緣行業,涉及的行業多,領域寬,加上其本身的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經營中涉及內容的多樣性決定了租賃行業信息量需求大,信息時效性要求高,信息的準確度要求高,而這些僅僅依賴傳統的信息管理模式是不夠的。金融租賃業雖然引入我國已經有20年,但在市場中所占份額很小,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促進金融租賃業發展更是十分滯后。而信息化發展的落后又進一步阻礙了我國租賃業的順利發展。因此,加快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是加快金融信息化的建設。運用信息技術發展金融租賃業,可促進我國金融租賃管理水平的提高,構建營銷客戶服務體系,完善風險評估體系和跨國業務的開展。
上一篇:論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下一篇:從租賃準則的發展變化看會計改革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