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主用待遷房出租騙了3名租客2萬多元
2015-01-01 22:08:40 來源: 評論:0 點擊:
兩房客被騙萬余元租金,今年3月6日,某知名汽車公司采購員葉小姐來到X區公安分局機場派出所報案稱,她租來的房子冒出了兩個房主,其中一個假房主騙了她7000元預付房租。葉小姐說,去年12月,她在某房產網上看到一個名叫“劉國兵”的房主發布的X區某樓盤某幢401室的出租房屋信息,便根據網上公布的電話與“劉國兵”聯系。見面后,“劉國兵”拿出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給她看。去年12月28日,葉小姐支付了7000元租金給“劉國兵”。沒想到,過了幾天,這個叫“劉國兵”的房主就再也聯系不上。此后,真正房東宋某來到出租屋,以房主的身份準備向租房的“劉國兵”收取房租時,開門的葉小姐才知“劉國兵”并不是真正的房主。
葉小姐報案后才知,租給自己房子的“劉國兵”就是經常在網上以租房詐騙的俞某。今年1月,俞某又化名“劉國兵”從房主朱某處承租了X區某幢305室的房屋,采取同樣的方式,以房主的名義將租來的房屋在某房產網上發布出租信息,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將房屋出租給他人,騙得房屋租金3850元。從俞某手中租到房子的受害人與葉小姐一樣,在得知自己受騙后,向警方報了案。詐騙慣犯第四次受審
昨日,俞某在法庭上承認,他在某房產網上發布出租房屋的信息以及使用的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都是假的。據法院調查,俞某2004年12月曾因同樣的詐騙犯罪行為被Y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2005年7月,他第二次因詐騙罪被Z區法院判刑8個月。2006年10月,俞某第三次因詐騙被Y區法院判刑1年9個月。法庭上,在回答法官為何不接受教訓,屢次以同樣手段詐騙錢財時,俞某回答:“我需要錢。”
據了解,來自A市的俞某1999年來B市打工,對A市的房產出租行情十分熟悉。他利用一些房客為了方便,愿意上某房產網直接與房主完成租房交易的想法,將以很少定金租來的房子,再冒名轉手出租給別人,從中賺取差價后,人間蒸發。
X區法院昨日以合同詐騙罪判處俞某有期徒刑2年,罰金1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0850元予以追繳并發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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