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過萬申請保障房騙租騙購案例曝光
2015-01-04 15:42:50 來源: 評論:0 點擊:
丘某是越秀區居民,家庭人口2人。2012年1月,丘某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遞交經適房申購表,經審核、公示,2012年7月,取得了有效期為3年的《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明》。2012年9月,該家庭參加了2012年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評分排序意向登記。
經復核發現,丘某申報2011年個人年收入為13800元,月均收入為1150元,但通過公積金中心比對,其每月公積金繳存額為2536元,繳存基數12680元,據推算,其年收入達到152160元,僅以其一人收入計算,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76080元。由于該家庭申報的收入與有關部門比對的信息不符,暫停其參加經適房評分排序,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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