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倆租來一套房分賣33人詐騙4000萬
2015-01-04 15:57:24 來源: 評論:0 點擊:
對父子租房后采取一房多賣等方式詐騙33名購房人房款共計4000余萬元。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兒子康瀛無期徒刑,其父康貴獲刑14年。
今年24歲的康瀛高中文化,案發前無業,56歲的父親康貴是一名公交車司機。經審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父子二人在朝陽區麗水嘉園、合生國際花園等地,虛構低價出售商品房的事實,采取租賃房屋后一房多賣、編造虛假房源及簽訂購房協議等手段,先后騙取李某等33人購房款共4115.14萬元。2011年1月18日,康瀛被抓獲歸案,同年3月7日,康貴也被抓獲。
據多名被害人說,康瀛自稱父母是外交人員或局級干部,他本人認識開發商的投資人,對方是個外國人,在房產項目上投資了數億元,現開發商回饋這個外國人好多套房子。因其要回國,所以委托康瀛低價出售。朱女士經鄰居介紹認識了康瀛,與對方簽訂購房合同并繳納近200萬元。兩個月后她去看房時,發現該房另有房主且已出租。朱女士要求退款遭拒,康瀛又承諾將另一套房子給她。朱女士再去看房時,遇到另一名購房人,對方也和康瀛簽了合同。于是朱女士等人報案。
康瀛承認自己詐騙,據他供述,為證明能掙錢,他對父親康貴說和開發商有關系,可以買到便宜房?靛瓕⒇熑味紨埖阶约荷砩,稱父親沒參與詐騙,對方只是按照他的要求去做,不知道自己在騙人。此外父親也被他騙了500多萬元?蒂F也稱自己不知情,只是幫兒子到處去問誰買房子。但證據顯示,康貴針對一套房子和四個買主簽過合同。對此,康貴辯稱是兒子告訴他房子換買主了,他就信了。
法院認為,康瀛、康貴虛構低價出售商品房的事實,采取租賃房屋后一房多賣、編造虛假房源及簽訂購房協議等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康瀛、康貴均為主犯,但鑒于康貴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較小,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今年24歲的康瀛高中文化,案發前無業,56歲的父親康貴是一名公交車司機。經審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父子二人在朝陽區麗水嘉園、合生國際花園等地,虛構低價出售商品房的事實,采取租賃房屋后一房多賣、編造虛假房源及簽訂購房協議等手段,先后騙取李某等33人購房款共4115.14萬元。2011年1月18日,康瀛被抓獲歸案,同年3月7日,康貴也被抓獲。
據多名被害人說,康瀛自稱父母是外交人員或局級干部,他本人認識開發商的投資人,對方是個外國人,在房產項目上投資了數億元,現開發商回饋這個外國人好多套房子。因其要回國,所以委托康瀛低價出售。朱女士經鄰居介紹認識了康瀛,與對方簽訂購房合同并繳納近200萬元。兩個月后她去看房時,發現該房另有房主且已出租。朱女士要求退款遭拒,康瀛又承諾將另一套房子給她。朱女士再去看房時,遇到另一名購房人,對方也和康瀛簽了合同。于是朱女士等人報案。
康瀛承認自己詐騙,據他供述,為證明能掙錢,他對父親康貴說和開發商有關系,可以買到便宜房?靛瓕⒇熑味紨埖阶约荷砩,稱父親沒參與詐騙,對方只是按照他的要求去做,不知道自己在騙人。此外父親也被他騙了500多萬元?蒂F也稱自己不知情,只是幫兒子到處去問誰買房子。但證據顯示,康貴針對一套房子和四個買主簽過合同。對此,康貴辯稱是兒子告訴他房子換買主了,他就信了。
法院認為,康瀛、康貴虛構低價出售商品房的事實,采取租賃房屋后一房多賣、編造虛假房源及簽訂購房協議等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康瀛、康貴均為主犯,但鑒于康貴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較小,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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