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租賃實為詐騙 新晃警方破獲系列合作詐騙犯
2015-01-04 16:22:21 來源: 評論:0 點擊:
8月3日,新晃縣公安局經過幾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了系列以汽車租賃為由,然后將租來的汽車抵押套現的合同詐騙案。2012年8月2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男,1987年出生,侗族,初中文化,貴州省萬山人,)被新晃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2月28日9時,新晃縣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姚某報警稱:其停在新晃縣貴州街的藍色馬自達牌小轎車被盜。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案發現場,經調查得知,姚某今年初,借給了一貴州籍男子6萬元,那男子則答應以自己的轎車作為抵押物,被盜的轎車正是從那名男子手中抵押來的,雙方約定借款期限是一個月。
正當民警在調查此案的過程中,又先后接到楊某、周某等多名受害人報案,報案人均稱自己的轎車被偷,然后轎車都是從別人手中抵押所來。隨后,經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這些汽車的所有權都是銅仁各汽車租賃公司,各租賃公司由于這些汽車超過了當時所簽租賃合同的時間,在無法聯系上租賃人的情況下,租賃公司通過車上的裝載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獲知了車輛的具體停放位置,將車從新晃開回了銅仁市。
然而,所有的轎車均是一名姓張的男子從貴州銅仁各汽車租賃公司租出的,張姓男子隨即進入警方的偵查視線,民警圍繞該男子展開調查,經進一步偵查得知,該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數月的縝密偵查,2012年7月30日,嫌疑人張某在貴州市被警方抓獲。經突審,嫌疑人張某供述:自己曾經因為盜竊,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2010年刑滿釋放后,沒有什么專長,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還染上了吸毒和賭博的惡習。今年的2月,在萬山縣賭博輸了錢后,就決定到銅仁市的汽車租賃公司租用汽車,先后以租車的名義從不同的租賃公司租賃車輛5臺,然后偽造車輛的相關證件,最后通過抵押給別人來套取現金,獲得違法所得24萬余元,全部用來供自己吸毒和賭博。
2012年2月28日9時,新晃縣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姚某報警稱:其停在新晃縣貴州街的藍色馬自達牌小轎車被盜。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案發現場,經調查得知,姚某今年初,借給了一貴州籍男子6萬元,那男子則答應以自己的轎車作為抵押物,被盜的轎車正是從那名男子手中抵押來的,雙方約定借款期限是一個月。
正當民警在調查此案的過程中,又先后接到楊某、周某等多名受害人報案,報案人均稱自己的轎車被偷,然后轎車都是從別人手中抵押所來。隨后,經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這些汽車的所有權都是銅仁各汽車租賃公司,各租賃公司由于這些汽車超過了當時所簽租賃合同的時間,在無法聯系上租賃人的情況下,租賃公司通過車上的裝載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獲知了車輛的具體停放位置,將車從新晃開回了銅仁市。
然而,所有的轎車均是一名姓張的男子從貴州銅仁各汽車租賃公司租出的,張姓男子隨即進入警方的偵查視線,民警圍繞該男子展開調查,經進一步偵查得知,該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數月的縝密偵查,2012年7月30日,嫌疑人張某在貴州市被警方抓獲。經突審,嫌疑人張某供述:自己曾經因為盜竊,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2010年刑滿釋放后,沒有什么專長,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還染上了吸毒和賭博的惡習。今年的2月,在萬山縣賭博輸了錢后,就決定到銅仁市的汽車租賃公司租用汽車,先后以租車的名義從不同的租賃公司租賃車輛5臺,然后偽造車輛的相關證件,最后通過抵押給別人來套取現金,獲得違法所得24萬余元,全部用來供自己吸毒和賭博。
上一篇:男子多地詐騙租賃汽車
下一篇:嘉興“邦家租賃”非法吸存案一人被批捕
分享到: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