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對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免收監管費
2015-02-10 11:14:09 來源: 評論:0 點擊:
2月9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聯合發布通知,對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規范。
“金融保險領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是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政策發布,意味著非稅收入改革向前推進!必斦控斂扑鹑谘芯渴抑魅乌w全厚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根據《通知》,重新審核后的證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證券、期貨業監管費,以及證券、期貨、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費!锻ㄖ芬幎,證監會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按股票年交易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證券業務監管費。對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免收證券業務監管費;對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按期貨年交易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期貨業務監管費;對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每年按其注冊資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機構監管費。
重新審核后的銀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指銀監會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商業銀行、信用社、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收取銀行業監管費,包括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
重新審核后的保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主要包括保險業監管費,以及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費和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費。對于保險業監管費,《通知》規定,保監會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和其他經批準設立的保險機構,收取機構監管費;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保險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收取業務監管費。
同時,兩部門也明確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減免優惠措施。比如政策性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尚未實施商業化改革、仍主要承擔政策性資產處置業務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被免收銀行業監管費!敖y一規范后,再有指向性地給予減免優惠,這都有助于減輕金融企業的負擔,規范非稅收入機制!壁w全厚說。
“《通知》的亮點在于,以后哪些項目該收、該收多少,都有了明確的規范和監管!敝袊鐣茖W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是事業單位,但也因其行使公共權力進行收費,這一點與行政機關并無區別,因而其行政事業性收費理應加強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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